我们来看经文。
【若我成佛.国中有情不得宿命.乃至不知亿那由他百千劫事者.不取正觉。】
副讲
:第五大愿,生者皆得宿命愿。这在《佛说无量寿经》中说:设我得佛,国中天人不识宿命,下至知百千亿那由他诸劫事者,不取正觉。《佛说无量清净平等觉经》中说:我作佛时,人民有来生我国者,皆自推所从来生本末所从来十亿劫宿命,不悉知念所从来生,我不作佛。《佛说阿弥陀三耶三佛萨楼佛檀过度人道经》中说:使某作佛时,令我国中诸菩萨阿罗汉皆智慧勇猛,自知前世亿万劫时宿命所作善恶,却知无极。皆洞视彻听,知十方去来现在之事。得是愿,乃作佛。不得是愿,终不作佛。《佛说大乘无量寿庄严经》中说:我得菩提成正觉已,所有众生令生我剎,一切皆得宿命通,能善观察百千俱胝那由他劫过去之事,悉皆令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
师
:“若我成佛”,我们此处要站稳脚跟细细地看一看。“国中有情不得宿命”,这是对过去生生世世生命相续的广大认知,此广大认知由劫数来算。“乃至不知亿那由他百千劫事者”,追溯到久远久远的生命现象。
宿命明与宿命智中有广大方便。此处只提宿命,没具体提到宿命智与宿命明。按宿命智与宿命明的善巧来说,可以追溯到自己愿意追溯的那个时间段自他生命的状态。像人类生命中,我们每个人都会有一些宿命念分。这个念分是什么?就是我们的习惯,叫秉性。我们对秉性的剖析与追忆、追溯,能找到过去生活的一些痕迹。
有一次我们在山东大灵岩寺。那是过去朗公大师所建,占地九万亩,有中国最大的石塔塔林。有记载在中国诞生的辟支佛即在大灵岩寺,有辟支佛塔。
当时有个从宁夏到大灵岩寺参学的小沙弥,我特别有感触。我经常绕那个辟支佛塔,就有个记忆说:塔上刻了一个像,特别像这个小沙弥。我说:沙弥,我领你去玩一玩。我们就在那转转,我有意转到那个地方。我说你看这个石头像像谁?他说像我呗!我说真像还是假像?他说真像。我说你有啥感受?他说我有啥感受?就像我,反正不是我,因为这不是给我建的塔。我说不是你为什么那么像你?第二天他说:法师我想清楚了,当时刻石头像那个人可能是我爷爷的爷爷……
追溯,我们基本上都有追溯能力。每个人都有习性、秉性,也有佛性、法性之功德。法性功德最深远、最广大、最安稳、最究竟彻底。但我们用秉性的机会多一些,这没问题。说这个人脾气很怪、那个人脾气调柔……反正每一个人都有自己那种带来的东西,根本不是这一生养成的,就是秉性。拿出这点秉性,一追溯就能发现过去的一些痕迹。
许多人到一个地方,说怎么这么熟悉?人经常有这种感觉,恍惚回到了一个熟悉环境,这个镜头似乎在哪儿看过,若有若无。这是宿命念的一种淡化状态。有时我们看到一个人特别亲切,但根本不认识,与自己没关系,也不知道他姓张王李赵,但亲近得不得了,说不清楚。有时看到一个人,说不清楚地排斥,其实也与自己没关系,但就像冤家对头一样。这是秉性相承的东西。
宿命没那么玄妙。每个人身上都记载着大量的过去痕迹,或者说过去的积累。交叉因缘成熟,我们来此人寿百岁之时,在释迦佛遗教中有受教机会。这都是有宿命的。
但宿命不是定命或定业,是个推动角色。很多人说听天由命、富贵在天等等,那是消极的宿命。佛教的认知是生命在相续,这里面充满了积极的东西——可变,可以调整,可以重新发心认知。
我们现在依法性来发现生命价值,回溯到生命价值的究竟意义上来;要超过习性、秉性的阻隔,回到究竟法性功德上,回到我们的根源处
。阿弥陀佛报德给予,直接使我们恢复,破除一切习性与秉性带来的障碍,回溯到清净平等法性上来。于此能知,我们以法性功德能了知百千万亿劫事。
你能不能了知?像世尊在菩提树下证道时说:大地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。为何不能证知?皆因妄想执著不能证得!你看,他把众生业分没证得如来德相的所有障碍归结到颠倒妄想——给你作个总结。我们若顺性发现一切习性、秉性与差别果报,皆是业、皆是罪、皆是无常无我、幻生幻灭,我们不需要说我修个宿命,我们就能了知十方九界的所有展示——虽以法性延续出来,但各自取用自己的差别相,没取用平等相;我们取用平等相,了知无一法可得,诸法因缘生,缘谢法还灭——我们站在法身功德上看一切世间、一切因缘,从一切世间与现前因缘中就能了达解脱出来,不再纠缠。
宿命智能使我们妙观过去,善用因缘,是不可思议之事!前几个誓愿中都讲到极乐世界功德,此处又引导我们顺性审观世间,是不可思议的即下受用。我们不谈事前事后,只说直下运用——若我成佛——直下作用。你说我死后或者往生后,在莲花中开了多少劫再成佛——那也可以,那是顺业报变化而审思业报差别,不是顺性审观。顺性审观是不可思议究竟法则的修持。
我们现在尝试着慢慢熟悉法性功德、法性妙用。我们慢慢地尝试着,不见得马上会用或者很亲切、能抉择,那不尽然,不用着急。有人说我有疑虑、我怀疑——你慢慢地怀疑,没问题;有人说我还是不敢迈这一步,也没问题;有人说我有点体会;有人说真令人喜悦,这是个好消息……我们可以“若我成佛”来若一次、若两次、若三次地试验了。设我作佛——把自己推到法处比丘与法相遇这个感知上,与法性相遇的感知上,这样一个事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