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圆观世间 | 离字诀 无字诀

菩提眼 大菩
2019年05月24日 12:00

《圆觉经》读讲

慈法法师讲述·菩提眼整理

善男子。一切菩萨及末世众生。应当远离一切幻化虚妄境界。由坚执持远离心故。心如幻者。亦复远离。远离为幻。亦复远离。离远离幻。亦复远离。得无所离。即除诸幻。譬如钻火。两木相因。火出 木尽。灰飞烟灭。以幻修幻。亦复如是。诸幻虽尽。不入断灭。

善男子。一切菩萨及末世众生。应当远离一切幻化虚妄境界。由坚执持远离心故。心如幻者。亦复远离。远离为幻。亦复远离。

这叫离字诀、无字诀,过去宗下的大师喜欢用这样的教化。一个“无”字单单提起,什么来了都是随他去,随他去……自然而然归入纯净光明,如此是为参话头。

离远离幻。亦复远离。

离幻远离之心,亦需远离。

得无所离。即除诸幻。

究竟无所离,无所不离无所离,以此因缘,即除诸幻。

看看我们是不是这样行持的。我们总要抓一个理啊、一个事啊,一个作为因缘啊,离不开。在离不开的情况下,就无以修证无上佛法,多堕有为之中。

有为必有漏,有漏就不是无上殊胜之因、无上殊胜之缘,就不能成就无上菩提!有为也可以发起种种因缘,是发起,但不是究竟运用之处。所谓染著是为有漏、有为;无染无著是为无漏无为之清净法益、善法益。

譬如钻火。两木相因。火出木尽。灰飞烟灭。

释迦佛给我们举了一个例子,古代人没有打火机、火柴,也没有什么电源,用木石钻木取火,两个木相磨擦,速度一快,火慢慢就生起来了,火燃了,把木燃掉了,木化为火,木亦不可得。

以幻修幻。亦复如是。

钻火的例子是比喻以幻修幻,众生的业力亦复如是。这个缘与因也是幻因,说觉者、未觉者、能觉者、所觉者、运用法者,如此因缘,就像木与木相互磨擦,会产生智慧之火,究竟照亮法界。

诸幻虽尽。不入断灭。

这个地方要小心。佛在《金刚经》上讲得特别多,说:“须菩提,世尊能以三十二相所得吗?”须菩提说:“不也,世尊。”后边世尊又说佛不说断灭法,佛法不是断灭相,但是现在众生不执著“有”,就执著“无”,堕入二边,非佛教啊!一说无,就取顽空、断灭空;一说有,就执持于有,就堕入因果之中,被因果所昧,不得出离。因为一切因果皆是幻相幻化,但不可取断灭。何以故呢?众生无尽故。虽是幻化,佛法的教化亦是无尽,毕竟不可得,是佛亲证。

运用幻化度脱众生是佛大愿,是佛悲智,是佛方便。如是运转,佛法不断,佛法究竟运作,一切众生必得出离,这是佛法与世间法的巧妙结合,也就是第一义谛与俗谛的完美运用。若不如是,就会或者取断灭,或者取着一个有,堕入轮回业流中,不能出离。

——节选自2000年慈法法师于大圆寺

开示《圆觉经》读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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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排版:成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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