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圆观世间 | 不厌生死 不爱涅槃

菩提眼 大菩
2019年08月02日 12:00

《圆觉经》读讲

慈法法师讲述·菩提眼整理

善男子。觉成就故。当知菩萨不与法缚。不求法脱。不厌生死。不爱涅槃。不敬持戒。不憎毁禁。不重久习。不轻初学。何以故。一切觉故。譬如眼光晓了前境。其光圆满。得无憎爱。何以故。光体无二。无憎爱故。

善男子。觉成就故。

当知菩萨不与法缚。不求法脱。

菩萨摩诃萨善知方便,所以不与法缚,不求法脱。他不用法来解脱自己,也不用法缠缚。为什么呢?无我之执,无法之执,直破我、我所执二障,直破所知障和烦恼障,于法执与我执皆得超越,归入大乘,这叫一乘。如是之人是不可思议的。

我们众生要不然就被法缚,要不然就求法脱。修法干什么呢?要解脱。佛法不是!诸佛如来、一切菩萨摩诃萨行持佛法,但为饶益有情故,才发生这种法益的回施。所以众生邀佛说法,菩萨邀佛说法,佛方发明法益;若无有此邀,无有种种作业差别,则诸佛如来无法可说,法不自生故。


不厌生死。不爱涅槃。

这是真正大圆明光明藏啊!


不敬持戒。不憎毁禁。

有人诽谤,说这个非法,那个非法,这个好,那个坏,妄加评论,岂不知皆是如来觉性光明藏,不可诽谤。要远离诽谤,不能诽谤别人,也不要叫别人诽谤,何以故?一切诽谤皆无意义。我们都知道释迦佛制立比丘戒,乃至种种戒律,皆因众生的犯罪过失而实施的,若没有犯罪,也就没有戒律了。大家都是佛、菩萨,也就不制戒了。何以故?皆因众生差别因缘而有持戒因缘,一切光明之地根本是不动转的。


不重久习。不轻初学。

老参——我们把他看得很重,初发心——就把他看得很淡,那是不行的,要同等回施。能不能这样呢?不能这样,那就是分别心,就会产生差别的教义。


何以故。 一切觉故。

譬如眼光晓了前境。

其光圆满。得无憎爱。

何以故。 光体无二。无憎爱故。

我们戴个红色的眼镜看此世界,则此世界皆是红色,一体红色,没有什么好坏。我们用圆明的心、圆明的眼看待世界,一切都是圆明的,像灯、像太阳一样,只是放光明,不作取舍。取舍是凡夫心性,老是取个圆满,舍个亏欠,心地不圆满故,不放净光明故。

“得无憎爱”。憎爱无由,生死亦无由。我本不生,爱憎无由。我们知道四大假合的身体、六尘、六根、六识生的十八界、周围的幻化境界、依正二报,都是不可得的。那么何有爱憎呢?没有爱憎,生死何得呢?没有爱憎,有何境界呢?没有境界,有何取舍呢?没有取舍,何有分别呢?没有分别,何有是非呢?没有是非,佛魔何得呢?佛魔不得,一体圆明!一体圆明,就是觉悟者!就是光明智!就是不思议智!就是佛、菩萨!就是世尊!

你说这么简单吗?在这个地方要好好思惟。圆顿之教,无有渐次。

《圆觉经》讲的是圆明之教,虽说渐次,发明心地之时,绝无渐次;运用之时,可以运用渐次。

——节选自2000年慈法法师于大圆寺

开示《圆觉经》读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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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排版:成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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